(1)
自从随迪伦1965年5月访英之后,琼·贝兹便一直在媒体上把自己打造成鲍勃·迪伦受害者:她在他没名气的时候邀他同台演唱,他出名后却不投桃报李。这几乎成了贝兹每次采访说到迪伦时的重要内容,加上多年后迪伦说到这件事时含糊其辞的自我开脱,甚至似是而非的认错,贝兹在两人关系上的受害者人设的确已经深入人心。人们乐于用既有的脸谱标记人物,很少有人肯费劲了解真实人物的本来面目。既然已认定贝兹可怜则迪伦可恶,你再说什么也鲜有人听,罕有人信。
其实迪伦在之后不久接受罗伯特·希尔顿采访时,就对贝兹的一系列骚操作有过直接回怼,他说:
是她要跟着来的,我不欠她什么。就我而言,我已经回报过她。
在美国时我就告诉她,她不能和我一起演唱,离开之前我又告诉
她了。她就像只小猫一样跟着,做我做的一切。她喜欢观察我的
所作所为。我的音乐里没有她的位置,她不适合我的音乐。嘿,
我可以融入她的音乐,但她不适合我的音乐、我的演出。那会很
愚蠢,不会为我增色,反倒会误导观众。 注意迪伦说告诉过她不能同台演唱,可贝兹说是他邀她去的,有人说这成了罗生门。其实这可能都是迪伦亲口所言,只不过邀约在前,劝阻在后,因为二月下旬发生了意外的事。
对于读过《迪伦评传》,了解背景的人来说,迪伦为什么在英格兰坚决不给贝兹同台的机会,其实很明白。两人在政治理念上实在是相去甚远,而贝兹就是那个想把他控制在“他曾经卷入,如今痛恶”的人群和观念中的角色。想想看,访英巡演两个月前,引领迪伦弃旧图新的“铃鼓先生”暴毙,他是何等心情?就算可以装得像没事,可与理念相左的人一起唱“曾经苍老”的歌,也实在太难了吧!
佐证这种推测的证据其实不少,且并非来自哪个偏门的信源,而是来自迪伦的作品。如苏茜·罗托洛在回忆录中所说的,很多人想从他平常的言语中探究歌中的隐秘,可他最认真的表达其实就在歌词本身。
反映两人理念分歧的歌在英伦行之前就有多首,甚至贝兹自己也知道如《那不是我,宝贝》写的是她。而在65年5月之后,尤其7月新港音乐节之后,贝兹在当时起哄迪伦的风潮中打造自己的受害人设,并表示与迪伦切割等,其实严重伤害到了迪伦,刺激他创作了多首作品解释、挽惜、回怼甚至咒骂。单留在《重访61号公路》和《金钗录》两张专辑中明显反映两人矛盾的歌就有5首。被弃用的,如骂得太狠的《肯定是第4街》等,还有若干首。我们就来简单拆解一下正式专辑中的四首,《珍妃,差不多得了》、《我们俩早晚有人会明白》、《很可能你我分道扬镳》和《绝对甜美的玛丽》,看看贝兹受害者人设背后的隐情,看看迪伦是怎么说的。
(2)
为什么所有迪伦研究专家都不能断定,这几首歌任意一首是针对贝兹,而我敢下断言呢?因为所有专家都是孤立看待每首歌,沿用文学标准——张三的鼻子,李四的眼睛——这么看待作品中的角色,而没有考虑歌曲本身就是碎片化的作品,鼻子是鼻子,眼睛是眼睛,再东拼西凑就不成东西了。所以歌曲中的主角很难臆造,否则不是虚假,就是空洞。为了隐蔽,歌曲的做法是简单的变脸或变性。当死盯着鼻子和眼睛捉摸时,你当然很难猜出哪个的是谁的,可你将不同的鼻子和眼睛组合起来猜测时,准确性自然会大增。当正式专辑中四五首歌的角色都与现实中贝兹及环境事实吻合时(外加正式专辑之外若干首),否认反倒显得很困难了。
《珍妃,差不多得了》是出现在《重访61号公路》的一首,其余三首均是《金钗录》中的歌。而它与两首叫骂意味明显且被排除出专辑的歌,同时出现在1965年7月底的录制档期,极有可能是新港音乐节之后立即创作的,其中的怒气很自然与音乐节有关。迪伦明确说到过:
那里有很多人对我被嘘感到非常高兴。后来我见到他们时,确实有些不满,即便每个发出嘘声的人都说,他们这样做,因为他们是老粉丝。 我郁闷时你窃笑,你恨我却面带微笑,还说你是我的朋友?这人可以是很多人,但这人显然包括贝兹。
在两首歌直接骂过,稍稍气消之后,开启冷嘲热讽模式:你不是“民谣女王”吗?现在怎么混得这么背?——这就是《珍妃,差不多得了》的主题。
怎么“民谣女王”与“珍妃”能联系到一起?因为原文都用的是queen(女王,王后),翻译成了两个词。而“珍妃”是贝兹曾翻唱出名的一首查尔德民谣《珍妃之死》中的主角,贝兹的名字Joan和Jane近音同源,迪伦取之暗指她合情合理。当然最重要的是贝兹现实中被淡忘的处境,与歌中描绘的高度吻合。
从第一段看,“珍妃”有父母和姐妹,完全对应了贝兹:
当你母亲退回所有邀请
而你父亲向你妹妹解释说
你厌倦了自己和所有作品
你何不来见我,珍妃? 贝兹父亲是著名的物理学家,与其母长年住在法国,只有妹妹咪咪常去与他们同住。无需太纠结难以澄清的细枝末节,整段的意思是:你的家人不再理解和支持你了。接下来几段的大意是:
你的听众基本盘流失了;
你所谓的英雄无功而亡;
你的指导者诉苦且推责;
你的敌人连面罩都撕了。 每段最后的重复句是:
何不来见我呢,珍妃? 意思是,在“你”山穷水尽之时,何不来找我得到脱困的方略?考虑到同时写的两首叫骂歌的创作情绪,推断这句重点不是我有“妙计突围”,而是“时间会证明谁对谁错”——你还和我闹决裂?!
这里的对错有指的是什么?是路线斗争的分歧没错,但绝对不是现有的共识,即民谣与摇滚,或原声与电声的分歧,而是政治认识和行动的分歧,这从歌词中就能看出。关键在第五段,从“你的敌人”那儿能看出:
Now when all the bandits
此刻当所有强盗
that you turned your other cheek to
即你和平抗议的那些
All lay down their bandanas and complain
全摘下面具并理直气时 贝兹跟着崇尚金博士的甘地所谓和平抗议,结果呢?不仅一场场抗争败下阵来,一个个斗士锐气尽销,对手呢?装都不装了,就打你了,就关你了,你还有什么招?你好有什么可说?你还有什么可唱?你理屈词穷谁还听你?谁还同情你?和你利益绑定的人除了抱怨和推责,还不是势所必然。
这时候你来找我,这时候你回想我曾经的忠告,我知道问题在哪?路在何方?
(3)
《我们俩早晚有人会明白》出现已是6个月之后,1966年1月底的录制档期里。这期间,不仅迪伦与莎拉悄悄完成了结婚仪式,而且他俩的第一个孩子也刚刚出生,与贝兹闹掰的怒气显然已经消了。很可能再次看到或想到贝兹控诉他薄情寡义,重复她的受害者人设时,迪伦没有回怼或反讽,而是认真地解释了起来:
我真不是有意要伤害你
你真不该自己对号入座
我真没想让你那么伤心
你只是很不巧在场而已 记得迪伦在多年后的采访里怎么说的吗?
我只是正试图应对疯狂,它成了我事业的一部分,可惜她被卷了进来。我为此深感愧疚,很遗憾我们的关系因此中止。 接受马丁·斯科塞斯采访时则说:
没让她上台演唱这做法或许很蠢,但...…爱与智慧你无法兼得。 不细想这话似乎很明白,他是说当时做了蠢事。可后半句话明明意思是,爱会导致不智,才会做蠢事,这不是矛盾吗?难道不让贝兹上台是出于爱?
但请注意,迪伦套用睿智的谚语,从来都不是信口雌黄,而是深思熟虑而别有用意的。
相信读过前文交代的些许背景和对《珍妃,差不多得了》的解读,就会很容易理解,“爱与智慧无法兼得”在此处的意思是,当时不让贝兹上场是智慧的抉择,牺牲爱的感情也在所不惜。
接着“爱与智慧无法兼得”,迪伦说了一句特别重要的话
所以,我希望她早早晚晚能明白这一点。 明白了吗?这不就是这首歌的名字和主题句:
Sooner or later one of us must know
早早晚晚我俩中有人应该能明白 “我俩中有人应该能明白”并非“或你或我”而只是“你”该明白——能体会迪伦使用语言的微妙感吗?
再来看迪伦对“不让同台”事件的更多解释:
当我见你对朋友微笑道别
我以为你对此完全理解了
以为过不多久你就会回来
没想到你说再见意味永别 贝兹说过两人共同的朋友,也就是鲍勃·纽沃斯,私下告诉她赶紧走。她开始不肯,最后走了,应该是向纽沃斯而没有向迪伦告别。迪伦应该知道纽沃斯劝她走,想必也解释了原因,可结果显而易见:我以为你完全理解,可你割席绝交。
我们看到,刚绝交时的怒气冲冲,变成了此时的难舍之情,而此时他不但已经结婚,而且有了儿子。多首作品连起来看,迪伦对男女之情这种优柔寡决的个性,暴露无疑。
重复段:
但早早晚晚我俩中某人应该明白
你的所作所为不过是你自以为是
早早晚晚我俩中某人应该能明白
我真的试图与你保持亲近的关系 这是这首歌的核心信息,解释而并未认错的意思非常明确,与此前的恶狠狠和此后含糊认错形成清晰的行为轨迹。这才是理解的基本线索。
我没看出你能明确表示的意思
你的围巾把嘴包了个严严实实
我看不出你能对我有多么了解
可当你说了解我,我信以为真了 这是在解释矛盾源于贝兹表达得遮遮掩掩,以及自己轻信了两人的关系很铁。往后半段看,贝兹遮遮掩掩没有表达清楚的是什么:
当你在我耳边说悄悄话
问我选她还是选你同行
我真没明白我听到的话
真没意识到你有多幼稚 贝兹没有表达清楚的是什么?“选她还是选我?”——这是在求爱,可是表达得很幼稚,让迪伦没接收到真爱的明确信息。这似乎是在反省自己为什么选择了莎拉,而没有选择贝兹。莎拉的表达明确坚决,贝兹的含糊做作。这是歌词本身流露出的,更具体的事情和缘由,就不在此展开了。
接下来一段的解释更深层地涉及到两人的政治意识冲突:
我没注意到天开始下雪了
我的耳边全都是你的声音 这可不是真的说天气,这是说自己被爱冲昏头脑,对社会气候充耳不闻。这才是“爱与智慧不可兼得”更好的写照。说这是暗喻得往下看:
我看不到我们要去往何方
可你说你知道,我竟信了 “去往何方”是不是更接近政治指代?迪伦被爱冲昏头脑把方向盘交给贝兹。出了事迪伦背锅道歉,而贝兹说她之前只是说笑:
之后在我道歉时你却告诉我
你只是说笑,并非来自农场 如果是政治玩笑,对于政治态度严肃的人,可想问题会有多么严重。记得《我的另面》中“女孩的面容引我前行”那句吗?贝兹就是其一,就是这么引他掉沟里的。这里说到的道歉其实也可以指向非常具体的事件,即迪伦获汤姆·佩恩奖事件的后续。
歌曲与歌曲,词句与事件,与各种言论相互勾连,相互佐证,不仅呈现出“受害者人设”背后的诸多内情,也勾勒出更立体鲜活的迪伦形象。
(4)
1966年3月初的录音档期,迪伦拿出了《很可能你我要分道扬镳》。如果这反映出了创作顺序,则迪伦此时可能要分道扬镳,其实透露出的是依依不舍,尽管嘴上还没软。可以说这首歌并没有说一句认错或服软,甚至将贝兹身上的毛病剖析得更深,更没留面子,但放在作品、言论和行为的轨迹上,你就是能感觉到他的不舍。
你说你爱我,你在想我
知道吗,可能是你错觉
你说你告诉过我,你
想要留住我,可是你
知道吗,你没那个劲 话看着挺硬气,是吧?可换个方式说是,你并非真爱我,你并没使劲挽留我。是不是色厉内荏的感觉就出来了?所以接下来才说:
我再也不像从前那样求你了
你走,我不会拦着,你先走 感觉一下这话的硬度。
一旦觉得他实际上心虚得一批,那下面即使他自信有理,也透着是担心对方的输:
以后的时间会揭晓谁赢谁输
谁会被甩在身后
一旦你走你的道,我走我的 迪伦始终认为贝兹不离开自己对其事业最有利,可贝兹始终认为他是个混混,怎么可能比各路政治名士更有见识?他只是碰巧会遣词造句,配乐编曲而已。所以说她不配,她思想动摇,其实心里一百个瞧不上。这种态度你可以在任何一次贝兹说到迪伦的视频里,感受得到。
我要取悦你变得好难
这一次我要你跪求我 这是一句硬气的话,因为后面介入政治的是非讨论。
得,那个心怀怨恨的判官
他将会召唤你
可他的小身板实在不咋地
他是踩着高跷在走道
盯紧了,别让他摔你身上 说到这里的判官,其实没必要严格对号入座什么人,但为了更清楚勾勒贝兹当时的活动背景,我们有必要交代,1965年,贝兹与她在18岁时结识的导师艾拉·桑德珀尔共同创办了非暴力研究所,研究民权运动抗议和反越战示威策略和非暴力哲学。贝兹在之后的好几年都投身运动,并与其中一位活动领袖大卫·哈里斯结婚生子。歌里的判官不一定是但很像是桑德珀尔,下一段贝兹的新情人很像是哈里斯。而迪伦历来对非暴力嗤之以鼻,他说过:
每当我唱《战争元凶》的时候,就有人说它是反战歌曲,可这首歌中没有一点反战情绪。我不是个和平主义者,也不记得我曾经是。如果你关注这首歌就会看出,它是关于艾森豪威尔所说的军工联合体对这个国家的威胁。我强烈支持人人有权以任何方式保护自己。 只要清楚两人的分歧的症结是暴力非暴力即可,判官和情人的具体人选,或其他各种其他角色的具体人选,其实都不重要。迪伦的主张再往深挖是个大瓜,贝兹再往深稍微一抠就能看到个没主见的憨瓜。这就是为什么最终两人又能携手合作的原因,谁会真的和一个憨瓜计较?
你说你很抱歉给我编过故事
而你知道我曾信以为真了 又一次说贝兹把自己带到坑里的事情,落实了吧?
说你有了另外一种情人
得,我相信你办得到
你说我的吻与他的不同
这次我不想给你解释了 这里说“情人吻得不同”和前面说“判官身板不咋地”,都是有政治寓意,这无需再做解释。
为什么迪伦感到注定了分道扬镳?因为他发现贝兹不仅有了新情人,还依附了完全不同的政治路线。尽管迪伦确信非暴力那一套是无稽之谈,但架不住人多势众,且政府更青睐,所以且有一阵子折腾呢。
最终两人重归于好,也正是呼应了越战结束。仅从这点看去,那些说迪伦1965年摆脱政治的人,一定是对时代政治完全无感或蓄意掩饰的人。
